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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目前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只受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签发护照的游客的团体旅游,包括持有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居住证的全国各地签发护照者
- 申请人无滞留不归史,无日本拒签终止史(任何种类或任何理由)如曾有日本终止或拒签等不良记录,应主动向报名旅行社书面报告说明。且如申请遭终止或拒签,护照本人承担损失(签证费)
- 旅行社做的是个人旅游签证,持此签证的人员必须按照行程的安排出行活动,签证只适用于纯粹旅游的人员。任何商务拜访,交流或探亲的行为均不能申请日本旅游签证,在境外的客人必须严格遵守日本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行程活动归国。
出行条件:
1. 在日的行程、出发回程日期、住宿地点必须于送签前事先确认,送签后不得更改。
2. 申请在日本停留时间为15日以内(不含到达日本之日)。
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护照:本人半年有效因私护照,末页必须有持证人亲笔(用蓝、黑色水笔或圆珠笔)的中文签名,至少需要留有2页空白签证页,如果是换发的新护照要提供老护照,老护照有遗失的要提供遗失证明(说明遗失情况并本人签字或提供遗失登报声明)
照片:本人 2寸免冠彩照2张(半年以内,背景必须是白色 )
个人信息:本人身份证及全家户口簿(如夫妻户口分离则两本都请提供),由旅行社复印后随即返还
资产证明:
① 年薪大于25万的在职证明。若年薪不到25万,则须提供资产证明达到250万元以上。个人银行存款证明(现金、支票),存折复印件(1年以上);本人房产复印件(发票或预售合同)或购车证复印件。股票交割单(3天内有效),基金理财等投资资产证明复印件。如果提供的是申请人配偶的财产证明,则需提供结婚证。(所有的资产相加必须达到300万,且签证成功率不能保证)
注:除公司营业执照外,请在交付签证材料时将其他所需材料的原件交由我公司人员一并审核,以便复印件有不足之处,可在交付材料时补充
相关证明:
在职人员 1)工作单位营业执照(须体现出上一年的年检章)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单位在职证明1份(包括工作时间,职务,月收入,联系电话,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请用单位抬头纸并加盖公章3)本人名片2张
退休人员(资金要求更加高) 1)退休证复印件
大中小学生(资金要求更加高) 1)放假期间: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2)未放假期间:提供学校准假证明(用学校抬头纸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或学生处章)
备注:1)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若与亲属或朋友出行,需提供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父母双方的委托书及受委托人同意书
表格:请如实填写《日本国入境签证申请书》及《日本出境旅游个人资料表》,申请人必需本人亲自填表并亲自签名,该签名必须与护照上签名一致,儿童可以由父母代签,如曾经去过日本千万不要将上次访日日期写错!表格上填写的工作单位必须和户口簿上的单位一致,单位的电话号码尽量填写114登录过的号码,如114没有登录,请照实填写。
单身前往日本旅行的人士:
需提供【个人赴日旅游情况说明】(可参照样本),向领馆说明为何没有家属或者朋友的陪同,单身前往日本的理由并签名(注意请勿出现任何有关于前往日本探亲访友、自由活动、自由行等相关的内容)
保证金:出发前,每人须交保证金10—3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赴日保证金(没有违规行为,按时回国后退还全额保证金)保证金数额由申请旅行社根据客人的材料研究决定。
注:游客如未按照行程在日旅游,或延期归国,造成的损失由游客本人承担,每位延期归国的游客须支付罚款30万日元。
以上材料是否准确充足将直接影响到客人是否能办出日本旅游签证及客人所支付的保证金的金额 |